沈阳公司减资的流程
2020-10-27
内在决策制定
一、股东大会制定方案。
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,股东大会可以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。
由股东大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计划方案,应当包括: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,各公司股东实际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,各公司股东的投资方式,注资时间等。
二、股东大会决议。
根据公司法第37和第43条,在股东投票权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中,根据这一点,股东大会就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。
股东会就股东会作出的计划方案作出决议,须由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公司股东通过,并由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。
三、修改企业条例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25条,注册资本应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,因此 在注册资本减少时,应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。一般情况下,这个难题在探讨降低注册资本的问题时可以一起探讨和决定。
订定帐目及资产项目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177条的规定,当公司必须减少注册资本时,必须对负债和资产进行定编。
通知和通知债权人。
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公司的个人资产信用基础,从而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权利。因此,在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必须进一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。关于这一点,《公司法》第177条规定:公司应当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。此处的;通知;为特殊债权人;;已知其准确联系方法的特殊债权人;为无法联系的特殊债权人和非特殊潜在性债权人。通知和公告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,违反此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第204条规定,公司注册资本减损,未通知或未按照公司法规定通知债权人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行政强制执行,罚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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