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公司后减资需要验资吗
2020-11-16
有执行工作能力,但拒绝履行起效裁判文书规定的明确责任;
㈡以伪造证据、暴力行为、威协等手段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;
㈢以虚假诉讼罪、虚假诉讼罪或隐匿、转移财产罪逃避执行的;
㈣违反有关资产报告的规定;
㈢违反限制消费令;
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拒绝执行执行判决和裁定的;可以针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个人行为有:一是不允许部分高消费行为,包括不允许乘坐飞机、火车软卧;二是不允许其他个人信用惩戒方式,包括限贷、限卡;三是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一般合伙人,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、执行董事、公司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。这一法律规定的颁布,是为了具体指导各方面正确合理地运用个人信用处罚对策,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早行使权利,促进社会发展信用体系的建设。"7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第1582次会议通过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四条要求:"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当包括:
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名称、机构代码、法人代表或责任人姓名;
作为被执行人的普通合伙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;
起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的责任及被执行人的执行情况;
二、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的个人行为的实际情况;
执行依据的制作企业及批准文号、执行案号、立案侦查时间、执行情况;
一般人认为应当记述和公布的其他事项,不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。第5条要求:各普通百姓应当将失信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库,并按照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。第6条规定:老百姓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,告知政府部门有关部门、金融体系监管机构、金融企业、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等,供相关企业依照法律法规、政策法规及相关要求,在政府采购项目、招投标、行批、政府部门扶持、银行贷款、市场准入制度、股权融资等方面,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个人信用惩戒。